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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土木与交通学院关于开展研究生导师任职、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8-31 点击数:

学院各位老师:

根据《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开展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和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依据《交通运输工程学科博士生导师任职资格审核实施细则》、《交通运输工程学科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实施细则》、《土木与交通学院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科研工作基本要求》和《土木与交通学院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科研工作基本要求》,请满足相关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

一、博士研究生导师任职(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提供如下材料

1.申请人登陆“数字东林-研究生管理系统(新版)-导师工作”进行网络申请,博士生导师网上申请工作截止到9月4日15:00。导师提交《交通运输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生导师任职(招生)资格申请情况汇总》,提交截止时间:9月5日20:00,邮箱:tumuyjsh@nefu.edu.cn

学院对申报材料审核完成后,申请人下载《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导师任职(招生)资格申请简况表》,提交简况表及其佐证材料5份,同时分别提供《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导师任职(招生)资格申请简况表》和佐证材料的PDF格式电子版(扉页提供目录清单);

2.请申请人将简况表和佐证材料提交至主东319张华老师。材料上报时间另行通知,请提前做好材料准备工作。

二、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提供如下材料

1.申请人登陆“数字东林-研究生管理系统(新版)-导师工作”进行网络申请,硕士生导师网上申请工作截止到9月13日23时59分。导师提交《土木与交通学院硕士生导师任职、招生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提交截止时间:9月14日10:00,邮箱:tumuyjsh@nefu.edu.cn

学院对申报材料审核完成后,申请人下载《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导师任职(招生)资格申请简况表》,提交简况表及其佐证材料5份,同时分别提供《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导师任职(招生)资格申请简况表》和佐证材料的PDF格式电子版(扉页提供目录清单)。

2.请申请人将简况表和佐证材料提交至主东319张华老师。材料上报时间另行通知,请提前做好材料准备工作。

联系电话:0451-82191806,联系人:张 华

土木与交通学院

2023年8月31日

说明:

1.申请人的教学研究经费和研究生业务费不属于可支配经费;2023年公示的国家自然基金可以算入业绩成果,经费也可以算入;经费到账时间严格控制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截止8月31日前未到账项目,不算在账经费(硕士生导师若有即将到账经费需提供科研合同);中央高校项目不算在科研项目审核中,但是中央高校到账经费可以算在有效在账经费中;校外兼职博导经费审核,需出具财务处证明。经费截图需按照路径获得:数字东林--财务综合服务平台----网上查询系统(新版)----导出PDF版,导出的带有东北林业大学底纹的PDF版。

2.提供有效的佐证材料,科研项目提供申请书首页、审批单位盖章页、成员组页、项目预算页;发表的学术论文需提供期刊封皮、目录和论文首页、EI的和检索报告;出版的教材或专著需提供封皮、扉页、目录和封底等材料。

3.博士任职资格,没有完整培养一届研究生的不予审核认定;不是主导师,副导师完整培养过一届研究生的,可以认定。需要有毕业论文封面副导师体现或参与指导研究生,有共同发表学术论文、第一导师确认和学生致谢等佐证材料。

4.未做特殊说明的各类科研成果署名单位要求为东北林业大学。

中国  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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